文秘吧工作计划内容页

唐河县安全稳定工作计划(甄选5篇)

2023-08-25 07:32:01工作计划

唐河县安全稳定工作计划 篇1

按照南阳市政法委等11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宛政法〔2023〕3号)要求,政法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推动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政法委负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将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纳入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实施督查交办和责任追究。教体局组织推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开展学校预防溺水集中教育活动,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公安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法制副校长的干警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处置、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同时要依法打击非法采砂等犯罪行为。水利局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对水源地、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常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由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明确管理人职责。交通局负责加强渡船、码头、浮桥的安全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确保未成年人渡运安全。住建局牵头抓好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民政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台账,会同教育、公安、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文广旅局负责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的监督,督导A级旅游景区按照相关标准设立、安装水域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及家长进行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团县委负责宣传普及《_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充分利用团、队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青年志愿者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宣传工作。妇联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城管局负责中心城区内河的日常管理,在重要地段设置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识,确保安全和警示设施完备,巡查防护责任到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溺亡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水利局、教体局、交通局、住建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团县委、妇联、城管局、卫健委、属地乡镇街道)

唐河县安全稳定工作计划 篇2

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按照全国及省、市、县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2023年6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和基层网格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集中攻坚(2023年)。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认真对照前期排查的“三个清单”,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实施差异化分步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明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 巩固提升(2023年)。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实际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唐河县安全稳定工作计划 篇3

教体局、卫健委、团县委、妇联要建立协调机制,全面规划和领导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确保不发生因学生心理危机而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一是确定干预对象。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3.存在诸如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他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尤其是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情绪异常低落、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二是做好预防教育。1.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2.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3.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三是做好早期预警。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学生心理危机评估制度,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汇报、早评估、早治疗,做到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做好危机干预。1.建立支持系统。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2.建立治疗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再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3.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心理教师、校医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学校及学生所在班级。4.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订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经心理危机评估小组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校与学生家长做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校对该生做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校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校要指派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专职心理教师、学生干部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学校要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牵头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卫健委、团县委、妇联、属地乡镇街道)

四、时间安排

从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420日至425日)。成立唐河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阶段(2023426日至2023511日)。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建立问题隐患清单,要边排查边整改,确保取得初步成效。各乡镇(街道)于2023年5月11日前将隐患排查清单纸质版报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电子版发送至整治办专用邮箱jtjawh666[at]。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512日至831日)。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隐患清单,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91日至20231231日)。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校园安全问题;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镇(街道)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部门要对照部门职责,常态化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学校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校园安全责任体系。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整治、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导问责。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督导,及时总结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学校工作亮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做好汇报,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推广;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唐河县安全稳定工作计划 篇4

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每个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副职牵头负责,1名成员作为联络员,加强组织协调。

(一)分工协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各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结合三年专项行动要求,建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区本行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二)信息上报机制。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工作方案请于6月16日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县消防大队一楼防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工作部署相关文件资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排查登记表(附件2)和工作小结,每月2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12月20日前报年度工作总结(邮箱:thxfddbgs[at])o

(三)通报讲评机制。县政府将对照重点项目清单任务,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总结”。每月通报工作情况,研判制定针对性措施;每季度进行专题调度,讲评前期工作;每年进行阶段性总结,巩固已有工作成效,分析短板,调整下步措施。

唐河县安全稳定工作计划 篇5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主抓督办,统筹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相关行业部门要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

(二)统筹协作,同步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开展针对性治理排查,健全完善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此次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县政府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督导中,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进。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加强督导考评,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层层传递压力,逐级推进任务落地。三年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严格落实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一案三查”,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