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计划 篇1
依法开展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持证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展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依照市局统一部署。不时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
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依照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安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时提高执法效能,为全区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法制保障。
一、建立完善街乡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制度
结合我局开展修订《区街乡统计工作考核方法》工作,1依照市统计局《关于修订区县统计业务工作考核方法的通知》津统【7号文件要求。把“统计法制工作”内容列入《街乡统计工作考核方法》中,将统计普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街乡统计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统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二、继续抓好新《统计法》学习宣传工作
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结合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有力时机,2继续深入开展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奖励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机会,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企业法人以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掀起年度普法高潮,3积极参与全区统一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公布纪念日宣传活动。继续利用《今日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体广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面。为依法统计发明良好的社会环境。
动员各街乡(功能区)及区直综合单位,4抓好街乡(功能区)统计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加大对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统计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鼓励、支持各街乡及村居委会自行开展有特色的普法活动,增加统计普法经费投入,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取得效果。
把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内召开的统计年报会议和布置专项统计业务工作会议上的必讲内容,5认真落实统计普法与开展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宣传制度。不时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扎实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依照市统计局统计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要求。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为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执法保证。全年计划检查70家企事业单位,7认真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奖励条例》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检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对在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区统计局将严格依照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进行处置,对典型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将予以曝光,更好地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社会效果。
圆满完成市统计局安排的各项执法检查任务。8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四、搞好统计执法队伍培训、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邀请市统计局法规处的领导为街乡及功能区统计办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执法能力的业务培训,9年内组织举办一期区和街乡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执法水平,保证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质量的提高。
统计工作计划 篇2
XX年,我局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统计思路和统计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尽尽责地做好各种经费落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促进我市统计工作的迅速发展。
一、扎实认真地抓好各种经费落实,各项经费使用,统筹兼顾,支出合理,确保统计业务工作需要,为局领导在经费落实和使用上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抓好县区中央统计事业费的审计。按照省局的安排,拟在八至九月对五个县区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提高县区财务工作水平,同时,在11月份前做好市上对我局的专项审计准备工作。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计算站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好报废物资的申请报废处理,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管理好中央统计事业费,经费尽量向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统计局倾斜,腾出精力和时间协助局领导抓好县区经费落实。
五、加强局机关建设。完成会议室装修,车辆购置及有关设备购置。
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统计工作计划 篇3
一、宣传总原则
本着热烈、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各街道统计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做到宣传经费有保障、宣传手段要创新、宣传产品要多样、宣传效果要显著、宣传任务要落实的“五要”目标,圆满完成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二、普法宣传重点
(一)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普法
1、利用召开年(定)报会议、统计报表印刷等工作,以发放宣传单、纪念品、在报表上增加法律条文的形式宣传统计法。
2、继续借助统计月报、要览、年鉴、特刊等统计服务载体,通过增加统计法条文和释义达到宣传目的。
3、结合执法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公开信或法律告知书等形式,重点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统计人员宣传。
4、结合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和各专业业务培训内容。
5、严格执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继续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新增“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告知做到全覆盖。
(二)做好重点普法宣传
1、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认真总结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印制宣传台历(挂历)、年历画等宣传品;结合《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省统计条例》的出台,充分利用“四大工程”建设和第三次经济普查等重大活动,开展统计法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营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和谐氛围。
2、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召开纪念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大型广场宣传、征集书画作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等宣传活动。
3、依托“两个平台”,开展重点人群的普法培训。完善“六五”普法在线学习平台和知识竞赛平台,继续抓好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4、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普法宣传。积极与区司法局、组织部和区委党校等部门沟通,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及大型广场宣传等活动,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宣传任务,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的合力。
5、规范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区和街道两级普法骨干培训,确保各地区至少一名统计普法骨干,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知识过硬、宣传生动的统计普法骨干队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编印《统计“六五”普法知识读本》,制作执法专题培训资料,对执法检查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执法检查技能和水平;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员参加省统计局和区法制办培训。
三、宣传工作要求
各街道、各部门要不断提高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重视程度,按照全区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做到及时布置、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台账上报制度,重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台帐的记载和上报,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
统计工作计划 篇4
一、做好门诊服务质量检查考核登记,定期召开晨会传达会议精神,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及时通报本月质量检查考核结果,纠正工 作中的不足之处, 处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医师, 让其及时纠正。
二、做好门诊工作统计分析,每日在巡视门诊各科室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领导、医务科、科主任,共同商榷,及时解决。各门诊按 时开门,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让病人找医生,每日查岗 记录登记清楚,月底上报分管领导及医务科。
三、认真执行实施我院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医疗惠民行动,继续推行门诊“一站式”服务,缩短群众就医时间,方便病人看病就 医,处处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四、随着门诊看病人次的增多,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落实预约挂号的具体操作办法与流程,预约形式包括:
(1)电话预约(2) 院内服务台预约(3)直接向专家预约(4)其他:通过医院网站网上 预约及社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联系预约。
五、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不允许超范围执业和无证上岗。
六、做好挂号服务及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热病人做好登记记录,若为传染病人,医患之间同时做好自我防护及消毒隔离工作。
七 配合医院感染办抓好感染管理工作,定期督查卫生员的消毒、灭菌工作,做好医疗垃圾的分类管理与登记,确保医疗安全,并保持 卫生区域环境清洁干净卫生。
八 负责对退休返聘人员的办公用品及物资供应,做好门诊病历及病假条的审核、 盖章工作, 定期对门诊医师挂号费统计、 分发工作。
九 服从各级领导,听从安排,及时完成并认真传达医院下达的 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