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吧策划方案内容页

工作方案四篇

2023-04-29 08:12:02策划方案

工作方案 篇1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3号),全面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现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16%、1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5.8%、7.5%、9.8%、6.9%。

一、着力优化产业结构

(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35号),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十二五”期间在已经淘汰炼铁292万吨、炼钢223.3万吨、水泥1677.7万吨、平板玻璃284万重量箱、电解铝1万吨的基础上,20xx年底前再淘汰炼钢50万吨、水泥174万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二)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争到20xx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xx〕24号),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20xx年底,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等负责)

(三)着力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增加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xx年底,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等负责)

(四)不断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完善能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建设

(五)全面推进实施重点工程。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成熟技术改造工程设备,形成节能能力100万吨标准煤。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稀土永磁电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形成节能能力30万吨标准煤。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和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万吨标准煤。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分别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能力6万吨、4万吨以上。到20xx年底,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设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六)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开展锅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调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到20xx年底,淘汰落后锅炉0.2万蒸吨(具体任务另行下达),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全面推进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对容量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脱硫改造,形成23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1万吨二氧化硫减排能力和0.1万吨氮氧化物减排能力。(省发改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七)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省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任务。到20xx年底,全省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负责)

(八)强化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湖泊,重点治理劣五类等污染严重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到20xx年底,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比20xx年下降30%以上。(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九)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降低25%以上。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科学系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到20xx年底,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619.9万吨标准煤以上。(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强化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xx年底,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住宅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十一)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加强高效环保、环境友好的交通运输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继续实施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联网建设。继续推行甩挂运输,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形成节能能力34.5万吨标准煤以上,到20xx年底,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xx年降低2.4%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十二)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建成100家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继续抓好“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到20xx年底,力争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降低12%的目标。(省发改委、省政府机管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四、强化技术创新与推广

(十三)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建设,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积极开展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继续推进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发展一批由创新示范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负责)

(十四)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落实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申请列入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形成新增节能能力40万吨标准煤。在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和畜禽规模养殖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积极探索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石化企业全面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五、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十五)完善价格和收费支持政策。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价差。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研究实行惩罚性电价。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到20xx年底,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定价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提高收缴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电力公司、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负责)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及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有关收费基金。按照国家要求,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能源局、省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十七)加快绿色融资推广。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鼓励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节能环保企业挂牌新三板,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融资。逐步把企业新建项目的环评、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奖励等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节能环保类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提速升级。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江西银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等负责)

六、积极推行市场化机制

(十八)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定期向社会公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政府机管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九)推动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培育省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支持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及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所组建工作,开展全省碳排放权交易。研究制订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启动项目节能量交易。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推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完善实施能效标志、环境标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扩大我省实施节能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化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探索建设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电网企业要确保完成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对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鼓励和支持电力用户用能数据接入平台,提升平台应用水平。电力用户要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落实有序用电工作规定,利用经济、技术手段实施好有序用电。(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负责)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二十二)加强统计预警和运行监测。加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计量与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确保相关指标数据准确一致。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公告。研究制订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形势适时启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到20xx年底,力争基本建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到20xx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能源局等负责)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严格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江西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认真实施国家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制(修)订一批重要节能标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要求。(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负责)

(二十四)强化执法监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发挥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的作用,加强能源消费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开展万家重点用能企业专项监察。环境保护部门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八、强化目标责任

(二十五)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市、县(区)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20xx-2015年各设区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附后)。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减排重点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等情况。市、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必要时请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等负责)

(二十六)落实重点地区责任。九江、抚州等节能降碳重点设区市,要抓紧制订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省政府对年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市县实行重点管理,省有关部门优先支持重点管理市县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新余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要争取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或到20xx年底,超额完成目标的20%以上。南昌、景德镇、赣州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要提前完成“十二五”降碳目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七)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省发改委要履行好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会同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监督指导,抓紧制订出台对进度滞后地区的帮扶督办方案,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行动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环保厅等要全面加强监管,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抓紧行动,共同做好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属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要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九)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鼓励对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降碳责任进行社会监督。(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工作方案 篇2

“两基”迎“国检”工作既是进一步推动“两基”巩固提高的重要抓手,也是充分体现和展示我区教育特色和亮点的重要平台,为此我校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部署,充分体现和展示民族与地方特色作为贯彻落实“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展示我乡教育的特色优势,既具有现代气息、又不缺乏民族特色,现结合我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从现在起,要把“两基”迎国检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加以突出,扎实抓好各个环节,落实好每一项工作要求,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营造两基迎国检的***氛围,形成全县各部门、各方面共同关注、相互配合、支持的良好局面

2改变传统的活动模式,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今年加强舞蹈这一基本技能的训练,改变过去各种活动中“以点代面”的做法,从而更加全面的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能力,这也正符合了素质教育的要求。我校的体育与艺术活动也在实施并将要充分体现民族与地方特色。我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锅庄舞《圣洁的旋律》融入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内容,同时经常开展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文体艺术活动,这样既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又把学校办成学生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乐园。

3、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在我县教育局统一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共同肩负起光荣的历史使命;另一方面,我校本身也要迅速成立“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采取得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4、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充分体现民族与地方特色,大力开展校园净化、绿化和美化工作。一是净化校园,我没建立了净化校园的规章制度,坚持每天清扫和定期喷洒药物,划分清洁卫生责任地段,清除垃圾和污水,保持学校校舍、设备、场地的清洁卫生;禁止机动车辆驶入教学区;坚决禁止和取缔校园内摆摊设点和打牌,杜绝***、色情书刊、录像流入校园,规范了校园秩序。二是绿化校园,我们在已完成规划的地方,如教室旁边、道路两边、场地边缘种植柳树和各种花草,使我们的校园呈现出一派生机与活力。三是美化校园,我们从校园建筑艺术着眼,精心设计,合理布局,通过整平整校园,刻写永久性标语,张贴名人名言、悬挂名人画像等方式,尽可能发挥每一栋建筑、每一面砖墙的教育作用和校园美的感觉。

将充分利用好校园内的围墙、走廊、教室、德育室、寝室等场所,使之成为学习园地和民族文化展示平台,努力打造健康、活泼、文明、向上的育人环境。实施“温馨校园”工程,营造整洁、舒适、温馨的学生生活环境,宣传载体及内容也将充分体现民族与地方特色,学校橱窗、宣传栏、标语、横幅等的制作和宣传内容要体现“藏汉双语”教育特色和民族特色。。形成既统一规范、又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我校将突出“以学生为本,让先进文化时时充满校园,让多彩校园处处体现教育,构建***校园”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建设。

5、体现时代要求,突出地方特色。在教学管理方面,我们提倡“你无我有,你有我优,你有我超”,力求“合格+特色”现在我校已形成了“师以敬业为乐,严谨治学,讲奉献,讲团结”和“生以勤学为本,勤奋学习,个个比成绩,比能力,班班争先进”的良好局面。“两基”工作要常抓常新,体现时代的新要求和波罗“文化之乡”、“木刻之乡”的地方特色,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等都要在“两基”巩固、提高中有明确的方向和具体的体现;还应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等,力求全乡基础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6、师生着装也要充分体现和展示民族与地方特色。学校将要求藏族教师自己购置或准备一套具有藏民族特色的服装,“国检”期间要求教师着本民族服装。

“两基”迎“国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校将迅速行动起来,在突出特色、呈现亮点上多下功夫。要充分利用好本地资源,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抓出成效。希望上级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我校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力度,为迎“国检”营造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良好氛围。

经过全体教师的艰苦拼搏,开拓创新,学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日新月异的变化,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有了显著的提高,文明校风业已形成,是学校真正成为了团结的阵地,人才成长的摇篮,同时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这些成绩和评价在鼓励和鞭策着每一个师生员工,面对“两基”迎国检工作,我们已做好了思想和物质上的准备,为把学校建设成为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学校,我们相信,波罗乡中心校在江达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必将以崭新的姿态顺利迎接中央“两基”迎国检工作组的全面检查。

工作方案 篇3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道路畅通,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和重要物资及时运输,让全乡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周朱顶副乡长任组长,陆顺发副乡长任副组长,等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全乡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六组。

(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吴赐福,办公地点设路下乡党政办。办公室是全乡春运工作具体指挥和协调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落实春运各项工作,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处理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负责制订工作方案、文件出台、编写简报、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春运宣传,实行24小时值班。

(二)运政执法配合组。组长宋旦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证无牌、非法营运、乱班乱线、甩客宰客等违章行为,督促车辆严格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检查。

(三)交警执法配合组。组长:韦信亮。配合交警部门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查处无证驾驶、客运超载及“三无”车辆、报废车辆、车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与营运。

(四)物价执法配合组。组长杨文。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客运车辆乱涨价、乱收费,确保票价的稳定。

(五)农机执法配合组。组长甘代祥。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农用车辆及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

(六)公安执勤组。组长郑建蒸。负责客运车辆、停车场的突发性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

(七)公路抢修组。组长周朱顶,成员若干人。负责公路的抢险修复,扫除路障,确保公路畅通。

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加强对春运工作的宣传,开设春运工作专栏,宣传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报道春运工作的动态。

(二)严把客运车辆准入关。及时联系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配合他们严把客车技术关,对无证无牌、未经检测、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坚决不准投入春运。

(三)严把驾驶员素质关。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驾驶员没有客车驾驶证及营运从业资格证的严禁参与春运。

(四)严格“三品”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旅客行包实行开包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村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共同抓好20xx年春运工作。

(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村及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县、乡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作,形成合力。

(三)建立汇报制度。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四)建立值班制度。在春运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值班领导及值班电话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执法单位要以保稳定、保安全、保畅通为宗旨,严禁乱设卡、乱扣证、乱扣牌、乱收费、乱罚款,树立路下乡好形象。

工作方案 篇4

一、镇区卫生

1.卫生清扫:聘请4名环卫人员进行清扫、保洁、清除牛皮癣等工作,工资待遇分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650元/人?月,考核工资350元/人?月。镇区分为4个卫生区域:①林管站门口-农贸市场大门口,邮电所-政府门口。②市场大门口-水东坪路入口处。③水口村至柏树村路口-公厕(含公厕内)-市场内-蓼市村新村部。④老街区域,上新街-老街,矿上街-横板桥,米厂街,正街-工商所。上述4个卫生区域由4名环卫人员进行循环轮回。工作要求:⑴夏季早上7∶30前清扫完,冬季早上8∶00前清扫完,上午9∶00-11∶30进行巡逻保洁;下午2∶30-5∶00进行清扫一次,每次清扫时将商户门口垃圾筒内垃圾用斗车清运到垃圾池(供电所垃圾池,工商所垃圾池,蓼市老村部垃圾池,南头湾垃圾池等)。⑵完成临时交办工作。

2.垃圾清运:由清运人员每天上午10点前到7个垃圾池(政府院内垃圾池,供电所垃圾池,工商所垃圾池,蓼市老村部垃圾池,农贸市场垃圾池,南头湾垃圾池,邮政所垃圾池)进行垃圾清运,垃圾拖运费和装车费暂定70元/车。该垃圾清运方式先试行一个月,试用期由城管队工作人员和同治办工作人员共同负责核数。试用期完后根据垃圾量再定合同。

二、主干道卫生

1.村组、组-中学-村横冲组、直冲组及三都湾砖厂路段的卫生保洁工作要求,是每天上午、下午将池内垃圾用斗车清运到村和村沿线的垃圾池,并保持路面和道路两旁水沟及3米范围内干净整洁。该区域聘请壹人进行清扫、清运、保洁,月工资400元,考核工资200元。

2.省道213线宇字农贸市场门口至镇与七里交界路段路面和道路两旁水沟及3米范围内清扫、清运、保洁,每月拨付1000元工作经费至宇字社管中心,由社管中心聘请保洁员,负责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落实情况由社管中心派专人进行考核。

三、行政村(社区)城乡同治工作考核与经费

实行工作经费与城乡环境同治考核挂钩原则。

1.上半年工作经费于8月10日根据考核结果再兑现。

2.6个重点村每季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壹仟元考核经费(20xx年的年初城乡同治工作方案是1500人以上的村每村每季工作经费4000元,1500人以下的村每村每季工作经费3000元)。

3.非重点村拔付每人5元的工作经费用于清运历史垃圾。此项工作于8月10日前到位,经验收合格后,资金拔付到村。

4.各行政村考核内容与市对农村环境整治考核评分细则一致。

四、镇村干部实行风险责任金考核制度

1.镇干部:镇干部职工每人交1000元城乡同治工作责任金。

2.村干部:村支书、主任每人交500元城乡同治工作责任金;其他村干部每人交300元城乡同治工作责任金。

3.考核兑现

①市对镇、村三季度、四季度考核被抽到的村均进入了全市前8名,则该村的驻村镇干部、村干部给予各自所交责任金同等数额的奖励。

②市对镇、村考核被抽到的村未进入全市前8名,但考核分值达到了90分(含90分)以上的,则给予该村驻村镇干部、村干部各自所交责任金同等数额的奖励。考核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与第④条不冲突的,则不奖不罚。考核分在75分-80分(不含80分)镇村干部所交责任金扣50%。考核分在75分以下,镇村干部所交责任金全部扣完。

③市对镇、村考核被抽到的村进入全市前3名的,则按责任金数额标准的双倍给予奖励。

④市对村考核被抽到的村在倒数1-5名内的,则该村的驻村镇干部、村干部所交责任金全部扣完;倒数6-10名内的,所交风险责任金扣80%;倒数10-15名内的,所交风险责任金扣70%。风险责任金扣后不足部分,各责任人必须立即补足。

⑤市对镇镇区考核名次在倒数1、2、3名城管工作人员和同治办工作人员所交责任金全部扣完,考核名次倒数4、5名所交责任金扣80%,考核名次倒数6、7名所交责任金扣70%。

⑥每季被市城乡环境同治办抽到的村,风险责任金考核以上述四条为标准,镇对村考核分数只作参考,没有被市城乡环境同治办抽到的村,以镇城乡环境同治办考核为准,考核分在92分(含92分)以上的给予该村驻村干部、村干部各自所交责任金同等数额的奖励,考核分在85-91分内(含85分)的不奖不罚,考核分在80-84分(含80分)的扣风险责任金的70%,80分以下的风险责任金全部扣除。

⑦整改督办函:镇同治办下达的督办函,一次督办未整改到位的则扣镇村干部所交的责任金30%,二次督办未整改到位的则扣镇村干部的所交的全部责任金。

五、督促考核工作

1.督促考核组长: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日常考核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资料员,为城乡同治专干。日常考核组每周对各村和镇区城乡环境同治工作进行督察考核,并将督察考核情况汇总交镇长,由镇长交办至驻村(社区)领导和各村的支部书记。

2.严格按镇城乡同治工作方案落实。

3.对市城乡环境同治办未抽到的村,由镇同治办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出来后,由书记、镇长亲自带队抽2-4个村复核,复核结果与考核结果分值上下不超过1分幅度就视为真实,上下超过1-3分对考核人员予以处罚200元/次,并将其城乡同治工作责任金转为罚金。上下超过3-6分对考核人员予以处罚400元/次,并将其城乡同治工作责任金转为罚金。

六、工作要求

1.各驻村干部引导各村对照市下发的农村级农村环境整治考核表将硬件设施整改到位、做到保洁常态化,同时将资料准备到位。

2.6个重点村村部所在地要有一个亮点,硬件设施(三桶一池)到位,教化到位,做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水沟通畅,无杂草。无旱厕,无残垣断壁,无乱贴广告、牛皮癣等。

3.镇区及6个重点村全面推行卫生费收取工作

4.重点村要保障公共绿地有300㎡

5.重点村开展拆除残垣断壁工作于8月底全面完成。

6.老街清理,电线剪断、平整,本周内要搞到位,杂草除掉,整理整洁。

7.教化工作,集中1个月,对从黎家一直到南头湾及市场内所有商户进行教化,清理占道经营现象。

8.公路沿线两旁,村部所在地拆违(危)、拆旧工作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

9.每个村至少有一条永久性宣传城乡环境同治工作标语,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2条以上宣传标语。

10.群众对城乡环境同治工作知晓率达100%。

11.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每月对辖区内村民小组及住户进行评比,并张榜公布;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月对住户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并张榜公布。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