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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方案推荐8篇

2023-04-22 22:39:01策划方案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丰富多彩的“听、说、读、写”为途径,组织社员参加各项活动,以生活为源泉,开展写作练习,刊发学生作品,以此达到“活跃校园文化,振奋师生精神,激发文学兴趣,营造文学氛围,孕育综合素质”的宗旨,推动学校大文科建设,创建学校特色。

二、具体措施:

1、搞好阵地建设

A、出好黑板报文学社专栏,刊登社员优秀习作,并作点评。

B、办好社刊《鹤仙子》。

2、做好辅导讲座。

每学期结合参观和学生实践活动举行两次对应的讲座。

3、开展各种活动。

积极组织学生参观访问,丰富他们的人生阅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书香校园活动。周三下午向文学社社员开放图书室,通过阅读大量的课外书籍,丰富自己的语言积累。组织开展读书笔记交流活动和“我读书,我快乐”演讲比赛。

4、搞好宣传工作。

依靠学校网站,积极撰写活动报道,扩大文学社知名度。

三、具体安排(第一学期)

九月:

1、撰写本学年度文学社工作计划。

2、推荐文学社社员,召开社员大会。

十月:

1、积极开展书香校园活动。

2、参加“我读书我快乐”读书演讲比赛。

十一月:

1、邀请专家作习作辅导讲座。

2、组织社员赴东台主要景区参观,撰写心得。

十二月:

1、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总结前段时间的成绩。

2、优秀读书笔记展览。

一月:

1、撰写本学期文学社工作总结。

2、积极参与评选“读书大王”。

3、编印《鹤仙子》报刊。

工作方案 篇2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分管领导很重视这次粮食直补核查工作,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方法。召集村三支干部、各联村干部、农技站人员、财政所负责人同志进行了工作安排部署,确保能切实解决好长久存在的粮食直补问题,保障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广泛宣传,全面自查。

根据工作安排,乡镇先把各村领取粮食直补情况向各村汇报,并对工作开展进行部署。将发放名册交予各村,由村上分配工作到各社,让领取了粮食直补款的农户签字确认,并对自己的户主、身份证、卡号、面积、金额等信息进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汇报给乡镇负责同志,这样就可以发现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乡同志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后期集中解决农户反映问题。

(三)加强督查,工作到位。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核查不走形式,农技站人员、财政所负责人、联村干部村也多次下村监督核查工作。核查方法: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该村对本次核查工作情况,及本村粮食直补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二是走访群众,了解对该村粮食直补对象是否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是否存在骗取直补款的情况,接受群众举报;三是对存在问题农户情况进行登记,积极联系相关人员解决其问题。确保了此次核查工作的落实,解决部分农民惑。

(四)强化监督,保证质量。

核查工作农户签字确认后,核查结果在各村公示栏公布,有问题的农户可以直接打举报电话,这次核查工作可以说是一次全程阳光操作的过程,在村级基层涉及面也比较广泛,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通过采取这样阳光透明、群众参与的工作方式,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也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很好的群众基础。

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我镇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厅〔20xx〕22号)、《颍上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颍政〔20xx〕10号)和《颍上县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全镇午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今年午收期间,我镇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秸秆全面转化利用,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防止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提供粉碎还田技术支持,本地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确保打捆秸秆快速离田。对采用打捆办法回收利用秸秆的,各村(居)、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细化秸秆离田各项措施,主动对接收储利用企业,确保秸秆快速离田,杜绝焚烧隐患。

(四)设立秸秆收储转运场所。各村(居)要提前落实秸秆收储转运中心或临时收储点,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补贴措施

(一)实施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补贴。今年,省、市、县对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实行20元/亩的资金补贴,禁烧结束后,根据各村(居)火点监测情况、秸秆处置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县、镇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算,如出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连片焚烧火点的村(居),将全额取消补贴资金;如没有出现一处焚烧火点的村(居),待禁烧结束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全额打入村(居)三资账户,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或打捆、短茬收割、收储点建设和秸秆转化项目补贴。

(二)实施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鼓励农户购买秸秆处置机械,对购买打捆机、粉碎机、灭茬机、玉米精播机等秸秆处置机械,符合中央财政补贴条件的优先补贴,县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20%.同时,县政府列支专项资金,对全县农机加装秸秆粉碎机的予以适当补贴,统一采购秸秆粉碎机备用刀具,县农机局将为农机收割提供便利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政委和指挥长,镇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政委,镇政府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宣传组、禁烧巡逻突击及事故应急处置组、执法巡查及矛盾纠纷调处组和督查考核组。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的组织领导和行政指导作用,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各村(居)包保任务、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各村(居)党党总支、村(居)委会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对因禁烧工作不力,造成出现火点现象的,严肃追究包保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二)强化日常监管

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镇宣传组要积极推广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镇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置组要会同镇纪委、派出所、消防、交警、交管、农口等单位,加强对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同时,做好本辖区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方能作业和每台机械5000元违约金收取的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各村(居)组干部加强对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机作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小麦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从源头上治理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同时,提前协调相关单位和村(居)做好洒水车、旋耕机等灭火机械设备的筹备工作,并结合实际及时做好秸秆禁烧的应急协调,必要时就近调集其他村(居)应急分队进行支援。镇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居)秸秆禁烧落实情况实施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并做好各督察组的信息收集、通报及考核评比等工作,督查结果由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镇党委、政府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完善应急机制

镇成立秸秆禁烧巡逻突击和应急事故处理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和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每个巡查队员要携带明显禁烧标识,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四)加大考核力度

一是对各村(居)午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得分排序在全镇进行通报,并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重要依据。

二是落实禁烧补贴资金考核制度。对各村(居)实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一处火点,扣5分;督查组每发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连片焚烧火点,扣3分;每处零星火点或有焚烧秸秆痕迹的田块,扣2分;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每一处火点,扣2分。考核90分以上的为优秀,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表彰,70分以下的通报批评,50分以下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凡种粮大户焚烧秸秆的,取消市县两级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凡农机没有安装粉碎装置下田作业的,或者已安装粉碎装置在作业时未使用的以及留茬高度超过10厘米的,取消该农机的作业资格,追回对该农机的补贴,扣除5000元违约金;农户有权拒付作业费。

三是落实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实行镇班子成员、派出所、驻村工作组、督察组以及村组干部逐级上缴保证金制度。按照县委办、县政办10号文件要求,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要上缴5000元的秸秆“禁烧”保证金,派出所上缴10000元保证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县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按照县委、县政办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镇党政班子每人上缴3000元的保证金,驻村工作组和督查组每人上缴20xx元保证金;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每人上交20xx元保证金;村(居)两委其他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人上交1000元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交500元保证金,以上人员不重复交保证金。村(居)组所有干部保证金由各村(居)党总支书记负责收齐并上缴到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镇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四是严格考核,严肃奖惩。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村(居)主要干部负总责,根据督查情况和禁烧监控情况兑现奖惩。①全面综合考核后,秸秆禁烧考核前5位的村(居),除给予通报表彰外,依据排名先后另依次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其中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不少于50%);对禁烧期间,没有1处着火点的村居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上考核奖励不重复累计计算。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村(居),扣除村(居)所有责任人的禁烧保证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由镇纪委对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包片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②被省巡查通报的和被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单位,每个火点处罚3000元;被市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20xx元;被县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1000元,被镇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罚款500元。每个村连续被通报两次的,给予镇、村包片干部加倍处罚,并给予村(居)主要责任人降职处理;每个村(居)连续被通报三次以上的,给予镇驻村干部大会通报批评,村(居)总支书记和责任支部委员免职,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居)委会委员停职,被处理人员在下届两委换届中不得提名。③对因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被省市县通报,造成大面积秸杆焚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④在禁烧工作期间镇村干部要求吃住在村,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禁烧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24小时信息畅通,在督查中,一次不在岗的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两次不在岗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三次不在岗的给予停职处理,扣发全年绩效工资,视其情节直至免职。

五是实行严打“第一把火”制度。在全镇范围内,对在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协调派出所进行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焚烧秸秆者拘留15天、罚款20xx元处理,对查不出放火人的将以此规定追究土地种植户责任。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蓄意焚烧秸秆的、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或以纵火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镇宣传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实名公开曝光。镇要利用专门宣传车、秸秆禁烧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秸秆禁烧工作铺天盖地的浓厚氛围。动员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

镇成立3个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包保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1.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工具(扑火工具、取证器材等)“四落实”.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特别是在9时至22时期间,督查巡查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2.建立日报告制度

禁烧期间(5月16日—6月30日)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与镇禁烧办保持紧密联系。各村(居)要在当日上午8时前如实将前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书面报送镇禁烧办。遇有紧急情况,随时报送。各村(居)于5月20日下午4点前,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督查巡查方案、宣传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信息联络人及所有禁烧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报镇禁烧办。各村(居)应做好督查记录。

工作方案 篇4

为落实对占用林地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保护好我县林地资源,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近期开展的占用林地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更加严密的组织形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执法监管,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林地违规行为,加快形成严格的林区生产管理秩序,确保我县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促进我县林业管理秩序安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占用林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林政科,主任由兼任。

三、工作内容

取缔矿山、渣场、石子场以及其他项目建设等无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占用林地行为,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非法不规范的占用林地行为。

四、工作制度

1、包片分工制度。县森林公安分局和县林业执法大队成立三个巡查组,对全县占用林地分乡镇包片落实巡查监管工作。具体为:起步森林派出所负责北线中房、洪洋、起步3个乡镇的占用林地巡查监管工作,寿桥森林派出所负责西线霍口、飞竹、西兰3个乡镇的占用林地巡查监管工作,县林业执法大队负责东南两线凤山、白塔、松山、碧里、鉴江5个乡镇的占用林地巡查监管工作。

2、占用林地巡查制度。组织县森林公安分局和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每月1至15日例行巡查一次,每年还要组织若干次的突击检查,坚决制止、取缔非法不规范占用林地行为,切实加大对占用林地行为的监管力度。

3、占用林地查处制度。对发现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属于林政案件的,由分工包片的林业执法大队或森林公安派出所作出处理,按规定进行高限处罚,一般商品林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按每平方30元处罚,生态公益林地依据《省沿海防护林条例》规定按每平方100元处罚;对占用林地面积达到十亩以上刑事立案标准的,由森林公安分局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4、台帐管理制度。巡查组每次巡查填报《县占用林地巡查记录登记表》(附后),如有发现非法不规范占用林地情况的,必须进行拍照留档,掌握动态情况。各巡查组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工作,并进行逐一分别建档,档案内容必须齐全,应包括有使用占用林地审批情况、审批时现状图和巡查记录。

5、技术鉴定制度。占用林地的面积鉴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由局资源站、规划队进行鉴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

6、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占用林地监管领导小组例会,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对策,及时解决问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要经常对各自分管科室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认真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县局统一领导下做好占用林地监管工作,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不互相推诿扯皮,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2、落实监管,全面排查。县森林公安分局、县林业执法大队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林地使用占用活动全面进行巡查检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切实掌握林区占用林地动态。工作要做到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3、严格纪律,追究责任。对在占用林地监管职责履行不力的,占用林地行为监管失察或在巡查中敷衍了事的,发现占用林地行为不采取措施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存在包庇、袒护、纵容行为的,将严肃纪律,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5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健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在春季事故高发季节全校安全零事故。

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刘波

副组长: 金寿之 张少青 成业宏 王立柱 任建平 姜书四 吴绍祥 田喜

成 员: 刘 岳 江 谓 张 栋 李 青 刘 亚 唐小敏 姜书田 金 瑞 王乃治 史家东 余波 孙德龙 王小明 王传祥 王海军 孙军 董正勤

分工如下:

刘波(校长) 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金寿之 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安全

张少青 负责师生教学方面的安全

成业宏 负责师生思想方面的安全

吴绍祥 师生饮食卫生方面的安全 餐厅及男女生宿舍的安全

王立柱 师生校内安全 三年级师生安全

任建平 班级管理方面的安全 一年级师生安全

姜书田 二年级师生安全

董正勤 门卫方面的安全 夜巡逻安全

张继龙 师生水电安全

杨传科 学校财产安全

班主任 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负责

田喜 商店安全管理

1、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落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校中层领导以上坚持住校,班主任提倡住班,值班及夜巡逻人员各司其职,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对工作期间失职、脱岗等行为按学校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二、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1、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过细排查,形成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持安全工作逐日检查制度,形成安全档案,建立安全工作紧急救援预案。

3、开展经常性的师生安全教育,做到天天讲,警钟时时敲。

4、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并以此带动全校的安全工作。

三、校内安全

1、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归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

2、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加强电脑课、体育课和活外活动的安全管理。

3、商店问题。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小卖部的进货渠道进行监督过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制止三无产品进入商店,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

5、食堂饮食安全。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下厨房督促检查卫生,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发现有变质的饭菜要及时清除,定期对餐厅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安全。

6、用水用火用电的安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对职工进行专题的相关教育。从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7、学校其他各室,如实验室、阅览室、实物保管室、队部室和各办公室,由相关人员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8、加强住校生管理工作,坚持请假家长接送制度,每天住宿由值班班主任组织排队进入宿舍区,及时点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夜巡人员与值班班主任按时交接,确保无管理真空现象。对住校生出现身体和生活上的困难给予及时到位的'关心,及时处理住校生之间的矛盾和偶发事件。

四、 校外安全

1、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子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前途教育。

2、有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班主任),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在公路上行走的安全教育,私自下河洗澡的教育。让我校全体师生在新的学年,新的学期一切安全,身体健康,好好工作,好好学习。

工作方案 篇6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及省、市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

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

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

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

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

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县级复查。20xx年10月10日前,教育局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教育局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工作方案 篇7

按照《XX市工商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局决定开通企业登记、年检网上办理平台,开展企业登记注册的网上登记、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网上年检等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开通的目的是让申请人可以不先到企业登记场所而通过互联网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年度检验,然后由登记机关进行受理审查、核准企业登记事项,是方便群众办事新的工作方式;在减少环节、节约时间、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二、开通的依据和主要功能

《行政许可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可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除申请人到登记机关直接申请外,目前市局已开通以信函、传真方式申请企业登记的功能,此次开通的网上办理是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企业登记,拟开通市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包括申请核准市名),市属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企业年度检验的网上申报等功能。

三、工作方式

由市局网站开辟企业网上登记专门模块建立平台,或将市局网站子模块链接到省局企业网上登记平台两种形式。省局网上登记平台开通后,申请企业登记的申请人将申请书提交给市局,分别由市局企业注册局、外资企业注册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等登记注册机构进行受理审查和核准;申请企业年度检验的,由市局个体科、外资企业注册局、开发区分局受理、核准,然后将有关受理通知书、准予登记(核准)通知书反馈给申请人,并通知申请人到具体地点提交书式材料,经核对无误并符合要求,收取相关费用后,再颁发相关证照、通知书、在营业执照上加盖年检戳记,完成整个网上办理程序。

四、工作要求

信息中心负责保障网上登记、年检工作平台的技术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技术故障;涉及企业登记、年检工作的企业注册局、外资企业注册局、个体科、开发区分局要确定专门受理人员负责及时在平台上收取申请,开展网上登记、年检工作,切实将此项新的企业登记方式运用好,为服务创业年活动添一份力。

工作方案 篇8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意义

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是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体现。认真践行“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工作理念,细化工作措施,务实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升群众对人社工作满意度的最有效途径。

二、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20xx年底至少覆盖全县90%以上的乡镇,20xx年底全面完成。

(一)启动准备阶段(20xx年6月15日—20xx年7月5日)

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加强乡镇经办服务平台建设,调整和充实经办力量,必须将乡镇经办平台业务和卫生院业务在系统网络中办理:各乡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乡镇经办平台的经办流程、内控制度、管理办法等,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和推进经办服务延伸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7月16日—20xx年8月30日)

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延伸信息系统、括展下延业务范围,必须将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维权等业务在乡镇办理做深、做细、做全,到20xx年8月底前,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覆盖所有乡镇。

(三)自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对经办服务延伸情况进行自查,找准差距,进一步完善规范,县人社局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分类验收,并及时收集和上报全县工作推进情况,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窗口

各乡镇要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切实加强乡镇经办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办力量,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在乡镇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

(二)经办业务

我县延伸经办服务内容参照省人社厅和州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乡镇(街道)事项指导目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保费收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经办服务即将延伸到乡镇,县人社局要进一步加强下延相关业务管理工作,优化和调整现有经办服务力量,切实将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就业促进的人员管理登记、认定,社会保险综合业务、待遇审核和辖区内的劳动关系维权工作等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和调整现有经办服务力量,积极开展网上经办、银行代扣代缴、短信提示、自助服务等新服务,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服务平台,力争实现城乡居民不出乡镇即可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确保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工作顺利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结合基层凭条建设相关要求,将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我县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按照“整合资源、规范服务、协同推进”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主要领导要主抓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积极配合加强管理,确保经办服务延伸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共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确认县事业几个设置的批复》要求和县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暨社会保障服务延伸工作会议精神,必须确保乡镇农保员负责社保日常业务经办工作,乡镇农保员编制在乡镇,管理权限划转县人社局,不得随便变动,确需变动的必须通过县人社局同意,确保专职专用。县人社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管理,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完善管理机制。要积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建设资金,切实加大对基础经办服务平台的经费投入,为基层服务平台解决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同时,基层平台业务经费纳入预算。加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管理,做到专机专用。

(三)加强内部协作

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内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将根据指导目录,制定全县经办服务延伸工作流程,明确延伸的业务内容、操作流程、系统权限等,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经办职能,落实岗位责任,加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基层经办队伍建设和督促指导,确保经办服务延伸工作的准确规范。要整合经办服务资源,加快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积极协调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将经办服务网络延伸到乡镇,为经办服务延伸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和快捷、安全的信息技术支撑。县人社局将于近期对各乡镇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和经办能力。

(四)加强基金监管

要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内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审计稽核工作,加大实地稽核力度,推动实地稽核常态化。要积极加强与农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加快推进社保资金代收服务平台建设,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提升社保资金的安全度,确保基金安全。

(五)加强督导考核

20xx年起,县人社局将加强对各乡镇服务延伸工作的指导力度,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延伸工作,迎接州县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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