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真正统一思想,采取措施,把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根据上级有关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组织编制了《大同电力高级技工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密切关注企业需求,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实效。
2、紧紧围绕我校的行业特色,发挥电力技术优势,找准与企业的合作点,打造学校的专业特色。
3、立足电力做强,面向社会做大,多方积极联系,形成校企按需组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发展模式。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为使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实效,从而为学校增添发展后劲。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校企合作领导组。
组长:崔作让
副组长:王畅郭明德杨宇松闫文贵
成员:霍宇平董跃中郭雪珍刘海荣陈坚孟昭祥郭福祥张圣孙国经
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3、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工作部。
组长:霍宇平
成员:董跃中高晓维郭雪珍王宏广刘海荣郭福祥任松青牛建平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校企合作的宣传及建章立制工作。
2、开展外联工作,选择企业,明确合作目标、内容、方式等。
3、组织、实施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4、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三、校企合作目标
1、以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为重点。
2、做到合作模式的多元化,以坚持服务行业为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联合培养。
3、坚持培训后备高技能人才与加强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培训并重。
4、力争建成企业职工高技能培训基地。
四、校企合作方式
1、主动将服务、技术送到企业,将培训送到现场一线。
2、承接企业定单,根据企业用人数和规格开展定单培训。
3、校企共同、联合开展培训。
五、我校校企合作的一些经验
大同电力高级技工学校隶属于山西省电力公司,主要任务是为省公司进行职工技能及全员岗位培训,多年来一直将为企业服务、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作为我们工作的主要任务,仅20xx年,学校就完成行业内外营销自动化、变电仿真等培训任务47期1618人次。同时,学校面向社会,加大为系统外企业服务力度,目前学历教育学生共有1500人。
20xx年,我校已积极转变观念,开展校企合作活动,该活动主要针对山西省电力公司各供电分公司运行实际,全年8次主动把现场需要的生产知识、技能主动送到一线员工手中,共培训员工418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六、校企合作的实施步骤
(一)山西省电力公司内校企合作
1、对20xx年校企合作情况进行进一步总结,针对培训实际,加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加培训内容。
2、培训目标
主要针对现场人员急需提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开展培训,提高参培人员综合素质,强化技能知识的培训。
3、培训方式
现场进行专题性培训,现场演示,个别指导,互动答疑等方式。
4、培训对象
选择忻州、朔州、大同、临汾等供电公司所属支公司进行。培训对象为县供电营销人员、供电所人员及农电工作人员等,同时,尽快签定相关合同予以保障。
5、培训内容
营销自动化培训、变电仿真培训、农电电能计量培训、安全知识培训、紧急救护知识及技能培训、线路钳压技术及接线制作技能培训等。
6、培训时间
每月进行2次,每次约2-4天。
(二)山西省电力公司外校企合作
1、合作对象
河南送变电公司、北京超高压公司
2、合作方式
承接企业定单,也可共同确定培养方案,实施联合培养,并通过合同等法律形式予以确立。
3、培训内容
为企业送变电专业输送一定数量的高技能人才。
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篇2
开展校企合作,是专业快速发展,提高办学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使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顺应广东经济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的要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专业定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变,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
二、合作原则
1、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指导思想,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学校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2、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3、统一管理原则
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4、校企互动原则
学校定期组织专业理论教师到企业现场培训,请企业高级技师或能工巧匠来学校讲座。通过校企互动,学校教师在企业学到了实践知识和能力,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三、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各科室正、副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3、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4、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四、基本任务
根据学校的要求,每一专业方向要至少建立两至三家有实质性合作、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校外合作基地。校外合作基地应是该行业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的地位。
校外合作基地的基本任务:
1、接受学生参观、生产实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2、接受教师参观、调研、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3、实现资源共享,互派专业人员讲学、培训;
4、共同参与人才的培养;
5、优先满足合作基地的用人需求;
6、其它方面的合作。
五、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的标准是是否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以下是几种合作模式。
1、“订单”合作模式
招生前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录取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录用时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实现了招生与招工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具体设有定向委培班、企业订单班等。
2、工学交替模式
是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校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校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教育。其方式为学生在学校上理论课,在合作企业接受职业、工作技能训练,每学期实施轮换。学分制专业为企业员工优先录取,实施阶段性教学。
3、教学见习模式
是学生通过一定的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后,为了解合作单位的产品、生产工艺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到合作企业对企业工作过程和生产、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并安排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亲自动手制作产品、参与产品管理,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4、顶岗实习模式(2+1模式)
2+1模式是指在校专业学习2年,第3年专业顶岗实习,即学生前二年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的形式,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建立标准化的流程,它的实质是:一是注重实用技术;二是毕业可拿双证(毕业证和资格证);三是保障就业。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合格职业人。
5、合作建立职工培训基地
根据各企业职工培训特点及不同培训方向或培训教学的需要,与相关企业建立三种合作模式的职工培训基地,一是企业独立设定的职工培训基地(培训地点在企业或学校);二是不同企业同类工种的职工培训基地(培训地点在学校或企业);三是特殊工种的职工培训基地(培训地点在学校),如电工、电焊、工程机械操作工培训基地。
6、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学校长设专业的不同特点,聘请行业专家、企业领导与学校教师共同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计划的方案,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参与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企业、行业的用工要求及时调整学校的专业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7、举办校企联谊会及企业家报告会。学校每年举办校企联谊会,聘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家来校为学生作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企业的需要,尽早为就业做好心理和技能准备。
六、保障措施
1、合作企业实行挂牌,签订协议,仪式明确职责,规范双方的行为。
学校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企业用人的优选权,为企业提供培训、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企业保证在设备、场地等条件上的支持及人员的支持,保证学生实训任务的安排。
对已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单位,建立定期联系,了解校企合作信息(包括合作内容、模式、进展情况、顶岗实习情况、招工信息等),实现资源共享。
2、全面推行劳动就业引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调动学生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
3、学校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校企合作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校企合作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将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情况纳入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不断检验、改进校企合作工作。
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院与企业、行业全方位合作,优化学院外部资源,增强学院服务社会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产学研结合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企办)的宗旨是以服务求支持,在贡献中发展,作为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加强与行业、企业单位联系的桥梁与纽带,积极探索具有我院特色的产学研结合平台。
第三条校企合作原则是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充分发挥我院的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能力,增强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借助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实践平台和人才需求导向,促进学院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对高职人才的需求,共同管理生产和教学业务,保证企业生产和学校教学顺畅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校企办与科研处合署办公,负责学院校企合作的全面工作,系学院常设办事机构,校企办主任由科研处处长兼任。各系(分院)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校企合作工作。
第五条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校企合作办负责建立学院与企业合作关系;负责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进工学结合、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起草制定学院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各系(分院)年度校企合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及考核。
2、统筹规划和系统管理学院与各类企业单位的各种合作关系。
3、负责开拓合作企业及合作方式。与企业在实习、就业、双方人才培训、生产流通、合作办学、技术开发和文化交流等多领域密切合作。
4、负责统一管理全院的校企合作项目,审议、签订各类校企合作项目协议、合同,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各类合作项目的资源共享。
5、负责校企合作的公关工作,适时开展文化交流与友好往来等活动,逐步建立校企合作的友谊机制和长效机制。
6、负责协调和管理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7、负责校企合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统计工作。
8、负责对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
9、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和分析、建议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作企业由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需要,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自愿和学院进行合作。合作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良好的业绩,具有较好的合作诚信度。合作企业需和学院签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合作企业如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中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等,则不在考虑合作之范围内。
第七条合作企业权利
1、享有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与发展的信息知情权;
2、享有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合作与交流活动,应邀出席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重大活动的权利;
3、享有优先申请学院培训本单位职工的权利;
4、享有优先挑选接收本校毕业生的权利;
5、享有评聘兼职教授、教师的权利。
第八条合作企业义务
1、遵守《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实施方案》及《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协议书》中相关规定;
2、与学院保持密切联系,在企业科技和人才培养需求中,优先考虑与学院的合作;
3、承担学院师生实训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义务;
4、向学院推荐兼职教授和教师;
5、优先接受学院毕业生;
6、协助学院开展产学调研及其他活动。
第四章校企合作内容
第九条校企合作开展队伍建设。搭建校企合作平台,聘请企业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工巧匠担任主要专业技能课教师和在企业生产一线担任顶岗实习学生的现场指导教师;企业接纳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锻炼;教师参与合作企业的科技开发工作。
第十条校企合作开发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聘请企业资深专家担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共同进行职业岗位调研分析,开发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体系。
第十一条校企合作开发优质专业核心课程。按“教、学、做”合一的要求,根据岗位职业标准、行业技术要求和教学规律制订工学结合优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共同开发项目式课程,将企业中产品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以及先进的管理方法及时添加到课程的教学内容中来。
第十二条校企双方共同建设接纳、管理、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实训基地。共同开发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共同制订实习质量评价标准与方法,共同确定学生在企业实习内容和实习指导教师。由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完成实习指导任务,校企共同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第十三条校企联合科技攻关,解决工程实际问题。针对企业的具体生产、科研项目,校企联合组成科研攻关小组,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能源,解决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中的难题。同时,学院为企业科研提供实验条件。
第十四条校企合作培训企业员工。由企业组织,学校提供师资,利用学院实训基地和实训室,进行新技术、新工艺及在岗、转岗培训。
第十五条校企合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学校依托国家设在学院的职业技能鉴定站,为企业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
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篇4
校企合作是中职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是实现中职学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职业教育,实现我校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根本转变,在进一步发挥好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职业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借鉴其它院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的,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定向”培养模式
根据我校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国内各大企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知识和技能,达到供需共识,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
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需的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场地建设、改善食宿等办学条件和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二)顶岗实习模式
通过前两年(1-4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从第5学期开始,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决定培训期限,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轮岗实操培训,熟悉企业一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提升职业岗位技能,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为顶岗实习奠定坚实基础,然后进行顶岗实习,拟定就业岗位,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学生接受企业的分配和管理企业付给学生相应岗位的劳动报酬。
(三)见习模式
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行业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他们爱岗敬业的精神。
(四)双方职工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点、继续教育等资源,主动承接企业的职工培训工作及继续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参与企业的研发项目和技术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双方支援体系,互惠互利,互相支持,获取企业对学校设备设施及实习耗材的支持和帮助。
(五)生产经营模式
利用学校的场地和其他资源优势,主动与企业合作进行相关的项目投资经营。学校以场地或其他现有资源作为股份参与投资,利用企业生产经营的优势,解决学校的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式,以生产项目带师生实训,弥补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
(六)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课程开发应考虑到实现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同步。校企共同制订课程的教学计划、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课程实施过程以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为主。
开发的课程应具备的特点:一是,课程结构模块化,以实际工作岗位需求分析为基础,其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均来自于实际工作任务模块,从而建立以工作体系为基础的课程内容体系;二是,课程内容综合化,主要体现在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综合,职业技能与职业态度、情感的综合;三是,课程实施一体化,主要体现在实施主体、教学过程、教学场所等三方面的变化。也就是融“教、学、做”为一体,构建以合作为主题的新型师生、师徒、生生关系,实现教具与工具、耗材与原料相结合,做到教室、实训室或生产车间的三者结合等;四是,课程评价开放化,除了进行校内评价之外,还引入企业及社会的评价。
(七)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教材开发应基于课程开发的基础上实施。教材开发应聘请行业专
家与学校专业教师针对专业课程特点,结合学生在相关企业一线的实习实训环境,编写针对性强的教材。教材可以先从讲义入手,然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逐步修正,过渡到校本教材和正式出版教材。
(八)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专业、课程特点,聘请企业行业专家与学校教师共同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商讨、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计划方案和教学内容,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企业、行业的用工要求及时调整课程教学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九)实施“双百工程”
实施“双百工程”(即:百名企业家进校园、百名教师进企业),增加教师企业一线工作经历,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选派骨干教师深入到企业一线顶岗锻炼并管理学生,及时掌握企业当前的经济信息,技术信息和今后的发展趋势,有助于学校主动调整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制度,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与企业密切接轨。同时学校每年聘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家来校为学生讲课、作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企业的需要,让学生感受校园的企业文化,培养学生的企业意识,尽早为就业做好心理和技能准备。
三、校企合作具体要求
(一)新设置专业必须以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设置新专业时,充分调查和预测发展的先进性,在初步确定专业
后,应邀请相关部门、用人单位的专家和实际者进行论证,以增强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现实应用性。
(二)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的安排和调整等教学工作应征求企业或行业的意见,使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同社会实践紧密联系,使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的知识能够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近三年内,在四个重点系进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各系、部全面铺开此项工作。每个专业必须实施1-2门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建设工作。
(四)近三年内,每个专业必须实施1-2门校企合作开发校本教材建设工作,实训教材尽量采用校企合作编写的教材。
(五)完善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一线轮训制度,各系、部每学年要选派10﹪的教师到企业一线参加2个月以上的实践锻炼,重点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同时每个专业至少聘请或调进3个以上生产和服务第一线的高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充实教师队伍。
四、保证措施
(一)健全校企合作组织机构。成立由学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全面指导协调校企合作各项工作。各系、部由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校企合作工作,并配备一名专(兼)职校企合作联络员,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
(二)合作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职责,规范双方的行为。学校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企业用人的优选权,为企业提供培训、技术等。
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篇5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就业服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为指针,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紧密结合点,积极探索开展学校与企业间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模式,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适用性复合型专业技能人才。
二、合作内容
1、学生校外实习:与企业签定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企业接受学校一定数量、专业对口的学生实习,学生实习结束毕业时,企业可优先选择录用学生,补充企业的生产一线人员。
2、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合作企业需培训在职职工时,学校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企业培训在职职工,帮助企业提高职工素质。培训专业、培训目标由企业确定,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商定,培训师资由学校安排或企业委派,教材由学校提供。具体可签培训协议。
3、教师实践: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课教师到合作企业实践。实践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利用假期进行。实践教师填写企业实践登记表,登记内容应包含实践内容、实践期限、实践企业评价、学校意见等,并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培养、提高。
4、学校积极与企业联系,由企业每年适当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专家到学校任课,指导充实专业课教学,弥补师资的不足。
5、学校与企业共同成立教学咨询委员会,企业委派技术专家或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参加,学校有关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专业课教师参加,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为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就业安置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6、加强校企交流,通过联谊活动、校企互访、联办文体比赛、工学技术比武等,增进双方感情,密切校企关系,促进教学教研和学用结合,提高实用人才培养质量。
三、校企合作的实施
校企合作涉及面广,以校办、市场研发部和就业办为主,教务处、政教处配合实施。
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篇6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中的作用,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加速我校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提高办学综合实力,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指导今后的学校校企合作工作。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为生产一线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校企合作办学意识,不断探索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丰富校企合作内容,提高技能性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升校企合作办学的层次和水平,推动我校各专业新一轮的内涵发展,不断增强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
二、合作原则
1.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职业学校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效率的高低。学校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求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各类培训,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
2.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共嬴”是校企合作的宗旨,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合作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学校有责任义务对学生进行“维权”教育,对合作企业进行筛选,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3.校企互动原则
校企合作是一项双向活动,应定期开展交流沟通工作。学校将定期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实习生、毕业生用工回访,组织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参加技术、设备等培训,安排学生到企业参观或见习生产。企业定期派遣高级技术人员来校开设讲座,或对师生进行现场指导。通过校企互动,使师生能收获更多的实践知识与能力,使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三、合作方式
校企合作基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标准为是否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根据学校各专业目前实际情况,拟开展以下一些合作方式:
1.“订单”培养
分流组班前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组班后与学生、家长签订“订单”培养用工协议,顶岗实习时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考核情况记入学生个人档案,作为发放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之一。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内容;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直接在合作企业就业,确保学生培养目标与企业人才需求标准“零”距离对接。具体形式有:定向委培班、企业冠名班、企业订单班。
2.工学交替
企业因用工需求,可向学校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校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其方式为学生在校上理论课,到合作企业接受职业、工作技能训练,定期轮换学习场所。
3.生产见习
是教师、学生通过一定的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和研究后,为了解合作单位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以及经营理念、管理制度等,了解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到合作企业对工作过程和生产、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并安排师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亲手制作产品、参与产品管理,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意识等能力。
4.顶岗实习
学生前二年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企业“双选”的形式,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顶岗实习;专业课教师利用寒假、暑假等时间,到合作单位进行为期两个月左右的顶岗实习。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管理,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的合格职业人,使专业课教师在实践水平上有较大提升,更好地服务于校内课堂教学。
5.共建实训基地
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和实习教学需求,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与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共同建立校内外实训基地。这些基地不仅可成为师生接触社会、了解企业的重要阵地,而且可充分发挥出基地资源的价值,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增加专业教师接触专业实践的机会,促进专业教师技能提高;合作企业可在基地优先选拔到优秀人才,达到“双赢”的效果。
6.开设职工培训班
我校是成职教合一办学,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成教与职教互相促进。根据各企业职工培训特点及不同培训方向或培训教学的需要,与相关企业联合共同开设职工培训班,包括学历教育培训班、专技人员培训班、特殊行业或工种培训班等。
7.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学校所设专业的不同特点,聘请行业专家、企业领导与学校教师共同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计划的方案,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参与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企业、行业的用工要求及时调整学校的专业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建立和管理校内外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