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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023-04-17 11:48:01心得感悟

村委会工作心得体会1

安吉县杭垓镇松坑村位于安吉县的西南部,杭垓镇的中部。本村总面积11.2平方公里,农产536户,人口1826人,17个生产队,人均收入9300多元。

我村工业历来走在杭垓镇的前列,我村一直坚持抓工业发展不放松,不断培育和壮大家庭工业。我村一直贯彻这个思路,始终把发展家庭工业放在重要位置,20xx年我村获得了全县家庭工业经济发展奖,全村家庭工业从XX年的22家增加到43家,工业总产值达到了1亿5千万余元。

我村的文化事业在当地也具有很深的底蕴,多次参加镇里的文化活动,多年参加县里组织的农民文化艺术表演活动,9月份我村在企业和村民的筹资下,购买了夜光龙、大鼓、舞蛳演出服装等一批道具,使这些优秀的民间艺术得到发扬和传承,为了使我村的文化事业进一步的得到发展,下一步将传统项目马灯、艺术表演发展起来,由于马灯的投资比较大,资金缺乏,还一直处于筹备中。

但是松坑村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主要是因为XX年开始全村进行了农网整治、村公路建设、大桥建造、村庄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所有资金均由村民集资而成,导致如今村集体欠村民集资款190多万,每年利息都要20万,严重的财务现状使我村两委工作运转一度陷入困境。

然而尽管前路困难重重,但我村两委干部从未停止过建设的步伐。为了改善全村的基础面貌,我们一如既往地为村民谋利益,为松坑村的公共事业谋发展,从而进一步为明年美丽乡村建设打好夯实基础,我村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项目:

一、完成了县级生态公墓的建设,并顺利通过验收。并按要求建造了休息亭、焚烧池、公约牌、公墓牌等基础设施,完成了公墓的全部绿化,硬化公墓的'道路一条,总投资在30余万,公墓建成后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了松坑村村民的一致认可。

二、建造了村老年活动室。我村始终把 老有所乐、老有所学作为推进村级教育,构建和谐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7月份我村启动了村老年活动室建造的工程,目前该活动室马上可以投入使用了,合计花费了30余万元。这项工作得到了我村广大村民的一致认可和赞同并活跃了农村文化生活。

三、为了达到少部分村民的居住通道的硬化。目前我们正采取一系列整治措施,在年底前基本实现村民出行都是水泥路的目标,为明年的美丽乡村建设打好基础。

以上是我村20xx年主要的重点项目情况,下一步我村将紧紧围绕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四方面要求,按照精品村的标准,结合本村各种资源特色,坚持以壮大集体经济、改进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为总体目标,使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1000元以上,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进一步发展,确保明年成功创建重点村,力争精品村。

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抓好土地合法流转,建成一个中心,二个点;

2、抓好集体资产巩固,壮大集体经济;

3、抓好公共环境建设,提升村民生活质量;

4、抓好竹林培育与开发,提高村民经济收入。

具体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力争小流域治理的项目。

1、以松坑大桥两边为中心,以建设景观河为重点,突出松坑村小流域治理的成果,展现松坑村的亮点。

2、建造村社区服务中心,以点带面促发展,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3、对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排污处理,建造污水处理池,使河道免受污染,净化村庄环境。

4、做好村主要干道的路灯亮化,在美化村庄环境的同时,方便村民出行,做好中心村的绿化、亮化、美化,道路浇筑等工作。

5、继续发展家庭产业,一是重点指导新办家庭工业户;二是主动关心家庭工业户的发展情况;三是继续引进其他可持续发展项目进村。

以上是我们村今年的工作汇报和明年的工作思路,希望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努力达到各项目标。

村委会工作心得体会2

经济体制改革、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使村民委员会逐渐摆脱了“唯农业”的原始特性。村委会越来越多地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生产经营行为。村域内出现了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村办企业集团等多种经济形式。如何加强村委会的税收管理,成为目前税务部门亟待解决的一道难题。

村委会税收管理存在诸多难点。

一是职能地位特殊,纳税意识淡薄。

村委会实际履行着“一级政府”的职能。这种特殊的地位,导致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税收普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如,他们认为村委会是地方政府的基层组织,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应税行为发生,因而没有纳税义务。对于出租房屋和土地,他们认为那是“政府行为”,是在为集体谋福利。

二是收入来源复杂,税与非税不清。

通过调查发现,村委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出租房屋收入、出租出让土地收入、土地承包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集资建房收入、企业上缴利润收入、企业承包收入、占地费收入、上级拨款等。由于其收入构成比较复杂,而账簿设置和财务核算不完整、不规范,造成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划分不清,应税收入与实际缴纳税款相差较大。比如在营业税方面,一些村委会将闲置的房产出租给个人或企业,收取固定的租金,却不申报纳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旧村改造工程日益增多。个别村委会在完成旧村改建后,将剩余小产权房屋对外销售,未对收取的房款足额申报纳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村委会干部的工资支付存在分次支付或年底一次支付的形式。他们很少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未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较多。在印花税方面,村委会签订经济合同不缴纳印花税的问题较为普遍。这些合同、协议主要包括与外单位和企业签订的房屋、土地租赁协议,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等。

三是基础监管不足,逃避缴纳税款手段多样。

作为独特的纳税主体,村委会在税收户籍管理、发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长期处于监管“盲区”。目前,村委会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也一般不办理税务登记。长期以来,税务部门未把村委会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范围内。在发票使用方面,村委会取得应税收入时,普遍不使用正规发票,财务支出用“白条”入账的问题严重。村委会逃避纳税的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以承包合同取代租赁合同。部分村委会在将大量的土地、房屋、设备进行出租时,与承租方签订承包合同,造成承包经营的假象,以逃避缴纳营业税、房产税等地方税收。用“以支代收”的形式逃避纳税。他们不向经营业主直接收取租赁收入款,而是以为村里修路、盖门面房、搞村民福利等形式抵顶租赁收入,使应税收入无账可查。

近年来,xx省xx市地税局为了解决村委会税收管理难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他们的主要做法是加强税收宣传,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加强纳税辅导,提高纳税申报质量;依托综合治税,加大税款入库力度。通过采取这些措施,xx市地税局对村委会的税收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道路。20xx年,该局入库村委会税款1300万元,占总体税收的0.8%。实践证明,农村村委会也是不可忽视的税源。

为进一步加强村委会税收管理工作,笔者建议,一方面,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针对村委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税收管理细则,建立村委会纳税申报制度,对其纳税申报、发票领用和开具等进行规范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针对村委会应税项目发生很大变化的现实情况,对个别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例如,某村委会实行旧村改造,建造房屋后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给本村村民。此种行为并非纯粹的经营活动,而且受益者是农民。但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该村委会仍需缴纳营业税。对此类行为,在税收法规中应给予新的界定和解释。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出发,根据村委会应税收入的构成情况,应制定更为详细的税收政策,以降低村委会的税负,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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